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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一念之差酿大错 法院教育挽救暖人心
2017-09-01 10:15 吴秋菊 融水县人民法院   (浏览:)

8月30日,融水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对一起抢劫罪进行宣判,涉案未成年人阿文、阿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二千元。

2016年11月,刚满16岁的阿文、阿强伙同另外两名青年在融水县城对小黄、小蓝、小孙等人实施抢劫,抢劫得一部苹果5S手机、一部OPPO手机和一块手表。被公安机关抓获后,两人如实供述了参与抢劫的事实,并积极退赃,得到被害人的谅解,2017年8月,融水法院审理后认为,阿文、阿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伙同他人采用暴力的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,其行为已触犯刑法,构成抢劫罪。因两人犯罪时均未满18周岁,综合两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、社会危害程度,本着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原则,法庭最终决定对两人减轻处罚,适用缓刑。

8月30日,该院对阿文、阿强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。在履行完相关手续后,阿文、阿强终于走出了看守所大门。

“谢谢法官,给我儿子继续上学的机会。”在融水看守所羁押了9个多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阿文、阿强在被取保候审后,终于走出了看守所大门,阿文的父母握住融水法院周法官的手激动地表示感谢。开学即将到来,阿文、阿强经过此次教训表示今后将洗心革面,希望父母能够给自己找所学校学习谋生技术,重新生活。

当日,承办法官一边建议阿文、阿强的父母要多关心教育他们,一边鼓励阿文、阿强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,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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